关于2014年度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情况通报

来源: 2024.04.08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2014年12月8日至14日,省厅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此次考核覆盖了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抽查了25县(市、区)和33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情况
    (一) 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2014年度全省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23起,死亡30人,其中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死亡人数较2013年下降14.7%,较大事故死亡人数较2013年下降50%,事故总量受控。黄石、鄂州、随州、仙桃、天门、神农架等6个地区全年未发生建筑施工亡人事故;武汉、十堰、荆州、襄阳、黄冈、咸宁等6个地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厅下达指标内;宜昌、荆门、孝感等3个地区事故死亡人数与控制指标持平;恩施、潜江2个地区突破省厅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其中恩施发生一般事故4起、死亡5人,潜江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二) 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各地对照《2014年度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及相关要求,开展了目标责任管理,层层细化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绝大多数地区较好地完成了年初下达的责任目标。其主要特点:
    1、完善责任体系,层层落实监管职责。各地均按照省委、省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新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多数地区与当地主要施工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十堰市等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细则,强化了责任追究。将安全目标完成情况与个人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咸宁市将安全生产作为住建委两项重点工作之一来抓,《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率达100%。
    2、创新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监管效力。一是不断优化监管模式。十堰、咸宁等地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增强管理效力;随州市重新修订安全管理制度40余项,解决了一批安全体制、机制、管理方面的问题;京山县在乡镇设立安全分站,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二是实施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武汉市利用建筑起重机械监管信息平台对所有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护保养企业实施“一体化”管理,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实现全覆盖。三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弥补管理力量不足。武汉市在地铁项目施工中引入第三方安全咨询机构,对施工安全进行风险评估;武汉、咸宁等地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对起重机械使用过程的关键节点均进行检测。四是认真开展研究。武汉市深入研究起重机械和钢结构工程安全管理,组织研究、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大修规程》和《建筑起重机械大修安全评估规程》、《建设工程钢结构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DB42/T990-2014)。黄冈市及蕲春县等地建立了建筑安全生产综合监控系统,蕲春县在施工升降机安装“人脸识别系统”管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突出专项整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各地按照5月28日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建筑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并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建筑消防专项整治。武汉市对建筑起重机械的专项检查达156人次,针对劣质钢管扣件对高大模板支撑构成的威胁,全面推行用于高大模板支撑的钢管扣件检测制度;赤壁市每半年对建筑起重机械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随州市以重拳整治建筑起重机械,强制报废10台不合格设备;十堰市在建筑施工消防专项整治中拆除防火性能不达标的活动板房18482m2;咸宁市联合工商、质监等多个部门组成综合整治建筑市场秩序专班,查处违法行为38个;鄂州市奖惩并重,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奖励政策的同时,强化监管执法,全年立案查处39件,罚款470余万元。全省多地还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隐患排查,武汉市已在省隐患排查信息系统上注册登记的企业和项目信息485个,录入一般隐患信息12347条、检查记录15426条、排查清单202条,黄石、鄂州、黄冈、咸宁等多个市已启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
    4、加强基础建设,切实提高安全能力。一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荆州市全年培训各种人员18030人次,并创建了农民工业余学校65所;十堰市聘请省级专家对全市400多名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解;黄石市连续多年开展“建工杯”安全知识竞赛,极大激发了企业从业人员学习安全知识的热情。二是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有起色。随州市坚持安全标准化工作初显成效;恩施州、黄石市从本地实际出发,编制的标准化图册实用性强;襄阳市坚持样板引路,全年组织观摩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化现场9场次;黄冈市启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标准达标考评。三是安全监督机构力量得到增强。各地重视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从人员配备、基础建设等方面予以加强。黄石、黄冈等市安全监督人员大幅增加;鄂州市安全监督站基础建设有很大改观;荆州市大力加强对监督人员能力进行培养提高。
    (三)目标考核综合得分情况
    本次考核综合得分在87分及以上的地区有:武汉、黄石、十堰、荆州、随州、咸宁、仙桃、鄂州;得分在70分到86分的地区为:襄阳、黄冈、宜昌、荆门、孝感、天门、神农架;得分在70分以下的有:恩施、潜江。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得到遏制。今年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亡人数与去年比虽有所下降,但事故总量及较大事故没有减少,模板坍塌事故明显增多,个别地区事故不断。潜江市没有汲取去年南漳“11.20”事故教训,再次发生死亡3人的高支模坍塌较大事故;恩施州、孝感市与去年相比事故明显上升;宜昌市连续两年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居高位。
    (二)市县层级管理水平差距仍然存在。今年发生的事故中,县(市、区)占比63.6%,反映出县(市、区)安全监管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市(州)对县(市、区)监督指导不够,工作多停留在传达布置上,缺少对下的督促检查、业务指导和协同组织,致使市、县两级安全生产水平差异较大。
    (三)一些突出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一是违法违规施工现象依然存在。今年全省开展了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打击,但部分地区不办理施工许可和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现象依然较多。二是省厅部署的专项工作一些地方没有很好落实。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制度多数地方没有及时执行,“一体化”企业名单迟迟不上报,导致省级名录无法建立。有些地方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不扎实,停留在表面,没有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要求开展项目和企业标准化达标考评。三是监管履责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不扎实,管理不规范,履职不到位的现象在少数地区依然存在。
    (四)安全生产压力没有有效传递到企业。省厅制定的一些措施、开展的一些专项活动没能有效地落实到企业,在大部分企业看不到对项目进行安全管理的记录,也无开展标准化、信息化、专项整治活动等工作方案、计划等痕迹。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全管理的专业力量不足的现象较为普遍。这都说明,一些地区安全管理工作力度不够,安全生产压力很大一部分还扛在管理部门身上,没有有效传递到企业。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分析当前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抓实安全生产工作。要长期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并将压力逐级传导给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大力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将《安全生产法》的新要求贯彻落实到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之中,做到 “以法治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和监督工作行为,按照省委省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优化管理体系,建立问责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切实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出台项目经理计分制度、黑名单制度,重典治乱。强化安全监督执法,以 “三铁”要求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在强化管控的同时,加强对基层和企业指导力度,引导企业采用科技手段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出台安全标准达标考评实施细则,指导各地开展施工项目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加快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发安全生产监督信息系统,尽快建立全省建设项目数据库。针对我省高大模板支撑坍塌事故多发的现状,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制订相应措施,遏制事故多发态势。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29日